假期的好處,大致是兩個。 一個是城空了,另一個是自由時間充裕了。 一加一,像發了一票橫財,暗喜在心。
新屋
自由時間充裕,格麼就好暢肆讀書了,有得是自己的時間啊,一邊讀書,一邊挑剔伴讀音樂,翻來翻去,不能自已。音樂這個東西,越挑剔,聽得到的好東西就越多。平日裡翻書翻得飛快,一目十行地讀過去,音樂也是隨便選一片差不多就算了。如今既然發了橫財了,那是要揮霍揮霍的。

上午一邊聽音樂,一邊跟紐約的讀者朋友茅小姐聊天,聊的也是音樂。講到拉赫馬尼諾夫的第三鋼琴協奏曲,講到霍洛維夫。
霍氏的拉三,一直是我的最最景仰第一名,霍氏比魯賓斯坦有意思多了,霍氏的傳記也很好看,我是一點不喜歡魯賓斯坦的那種人,魯先生謹小慎微,沒有霍氏好白相。

霍氏基本上是一個被寵壞的頑童,從來沒有長大過,靠他那位大地之母一樣的太太呵護備至。一天到晚跟全世界講,琴是不用練的。這句聽起來很耳熟,溥心畬也一直跟全世界講,畫不用練,詩寫好了,畫自然就好了。這兩位貴族的後裔,意見真是驚人地相似。霍氏還有一句名言,鋼琴是打擊樂器,哈哈哈哈哈,老頑童、老頑童、老頑童。



跟茅小姐聊到音樂家們的狂妄,霍氏的狂妄是天生的,阿格里奇的狂妄是做作出來的,完全是兩個級別的東西。當然阿格里奇有她厲害的地方。
格麼羽佳呢?羽佳小姐的狂妄是苦練出來的,苦練帶來的成績,給予了羽佳小姐充分的自信,於是不再循規蹈矩,開始橫衝直撞。
你看,狂妄也是一代不如一代的。當然,羽佳小姐有她優秀的地方。我絕對沒有菲薄她藝術成就的意思。
跟茅小姐聊天,聊到了她的午夜我的午後,然後她去睡覺我繼續讀書。

下午讀完了Colm Toibin 的《魔術師》,寫文豪托馬斯•曼的傳記,托馬斯•曼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,一度與愛因斯坦齊名,是在世最有影響力的兩個德國人之一。
這本書得過獎,Colm Toibin 自己也是大作家,但是這本書寫得一點不好,作者很會寫托馬斯•曼的一段一段細節,他混亂的人生,狀態百出的子女,錯綜複雜的性取向,複雜的政治立場、國籍和不停變化的居住地,看起來細節很夠,只是讀完全書,你對托馬斯•曼究竟是何等樣人,仍然十分模糊,換句話說,作者只是寫了托馬斯•曼的人生軌跡,並沒有本事寫到人物的內質,雲裡霧裡,若即若離。再換句話說,Colm Toibin不是托馬斯•曼的對手,偉人傳記不是那麼好寫的,有資料、有細節也寫不好。


不過Colm Toibin 的一些細節還是寫得很老道的,錄一段看看,寫一位年輕的瑞士貴族:
乔治斯·莫奇曼个子很高,衣着讲究,年约三十出头。托马斯想,是否可用精美来形容他,他就像一件高贵、精雕细琢的银器。但乔治斯一开口就不显得那么精美了,他的声音低沉,透着权威感和阳刚气。乔治斯的举止仪态显示他出身富贵,但他散发出一种托马斯几乎忘却了的东西。这种东西埃德加·冯·于克斯屈尔身上也有稍许,但那是断断续续的,而在莫奇曼身上,它闪烁着光芒。托马斯一眼看出,莫奇曼是那种与书、画、音乐为伴的人,正如他习惯于被用人侍候,让别人给他做饭。他视人有亲疏,带着一丝傲慢。托马斯发现,就连他注视餐桌和喝茶的样子,也来自瑞士富豪数代相传的慢节奏生活。
三筆兩筆,穩準狠,不動聲色地寫出老錢貴族的內質,很厲害。瑞士富豪數代相傳的慢節奏,慢節奏三個字,點了睛。
一切的不怒自威,都來自慢吞吞。
我城某些中年男人,講話節奏快得像吵架,吃飯聲音響亮得像打雷,還口口聲聲自稱老克勒,真真讓人心也酸起來了。
也忽然想明白了,我為什麼一直喜歡不起來羽佳小姐。她那種咬牙切齒的飛快,飛揚跋扈的衣著,充滿了耳熟能詳的紅/衛/兵精神,讓我心慌不寧,格格不入。
把紅/衛/兵精神,帶到世界古典音樂舞台的,羽佳小姐是開天闢地第一人,殷承宗不是、顧聖嬰不是、傅聰不是、孔祥東不是、朗朗也不是。








澳大利亞畫家 John Brack 的作品
